各有关单位:
为落实《关于完善广西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》(桂政办发〔2022〕29号)文件精神,构建多元化科技成果评价机制,树立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,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,经研究,同意“广西大学”等13家单位为第二批广西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单位,同时对第一批试点单位“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”单位名称变更为“广西华南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”。
请各试点单位根据试点任务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,大胆创新、深入实践,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,探索形成各试点领域的评价规范指引或评价标准,推动高质量科技成果不断涌现,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,为我区创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贡献力量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
2025年9月10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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