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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入驻条件

发布时间: 2013-03-06 16:25:32   作者: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基地   来源: 本站原创   浏览次数:4次   我要评论(0条)
摘要:

 ⑴入孵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得超过200万元、运行时间不得超过2年。

⑵入孵企业应当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、开发、生产、经营和服务业务,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。

⑶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技术政策,企业以自主开发为主,开发能力较强,有效高的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,技术水平较高,商品化、产业化前景较好,市场潜力较大,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
⑷企业拥有与研究、开发或服务项目相应的专职科技人员,企业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的科技人员,应当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的市场开拓能力以及较高的经验管理水平。

⑸拥有创办企业和项目开发所必需的注册和营运资金。

⑹企业产权明晰,自主经营,自负盈亏,运行机制较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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